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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锋但愿河长制不是新瓶装旧酒0miyudbi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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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锋:但愿河长制不是新瓶装旧酒


作者:莫言锋日前,从湖北省环保局获悉,*冈市率先推行的“河长制”,将使**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全市河流、湖泊、水库所在地的*府部门共同负责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4月6日《中国青年报》)“河长制”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环境治理方面所推行的一种责任制。由**要员出任行*体系中从未有过的“河长”、“湖长”、“库长”等非正式官衔,旨在将环境治理的责任具体到部门“一把手”。单就形式而言,这样的制度可谓别出心裁,令人叫绝。然而,笔者仍不免产生怀疑:装在“河长制”新瓶里面的,会不会是陈年旧酒呢?“新瓶装旧酒”,从来都是某些地方混淆视听的一种手段。面对棘手问题时,不少地方经常出台“新*”,可经过实践后,人们发现所谓的“制度创新”,要么是声东击西,转移公众注意力,要么是纸上谈兵,根本无法操作。到头来,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惹得舆论“噪声一片”。“河长制”之所以“新”,在于设置了“河长”这样一个承载了治污责任的特殊职务,至于其具体内容,则与以往环境治理问责制没有太大区别。所以要让“河长制”不至于沦为装旧酒的新瓶,笔者认为,必须具备两个前提:其一,“河长”不能只是一个虚的“头衔”。由于“河长”不是目前行*序列中的官职,无疑给逃避责任的人提供了借口。如何让“河长”由“虚衔”变“实差”呢?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治污不力者进行严厉问责。惟有公职人员真正感到任职压力,才能担当起肩上责任。其二,“河长制”必须是能自觉接受公众问责的制度。“河长”们治污成效该由谁考核?这个问题很重要。以往,官员干得好不好,都是上级说了算,这样的考核形式显然不利于公众监督。任何貌似公正的公共*策,如果缺乏了民意参与和问责,其公正性必然大打折扣。因此,要让“河长制”真正落到实处,广泛的民意参与和问责无疑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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