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
者在门诊就医可以使用医保报销
那么如何报销?报销多少?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问
高血压(糖尿病)如何使用医保报销门诊费用?
如果您参加了我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可以申请办理“两病”门诊用药资格,办理成功后,在就医缴费时,用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保卡可直接报销医药费。
问
如何办理“两病”门诊用药资格?
需要带上身份证或社保卡、确诊糖尿病或高血压的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前往就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两病”;无病历资料,但现场诊断为“两病”的患者,可在完善相关检查后申请办理。
问
我以前办过特病,这次还可以办“两病”吗?
已经获得高血压、糖尿病特病资格的患者自动成为“两病”用药保障对象,不用额外办理。
问
“两病”能报销多少?
具体来说有两种报销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人头付费,也就是选择一个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两病”门诊定点治疗机构。看病时除了支付一般诊疗费外,个人不承担费用,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支付。这种只能固定在一家卫生院看病。第二种方式,即按项目付费,此种方式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政策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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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您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保障范围内的药品和检验检查费用不设起付线,按规定的报销比例限额报销后,剩余费用由您自己承担。报销比例和限额会根据患者类型、使用项目和医疗机构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具体如下图所示:
表中的一类管理对象是指: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二类管理对象是指: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
城镇职工医保:您在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药品目录中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的药物费用,以及规定的“两病”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在报销限额内,按规定的比例报销,剩余费用由您自己承担。具体如图所示:
问
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我区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医院为医院,医院、精神康复院、区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为医院,区中心医院为医院。
问
集采药品是什么?
集采药品就是国家、医院零散的采购量“打包”,以“团购砍价”的方式直接向生产企业“下单”,且经过药监部门的一致评价,质量可靠,价格低廉,是人民群众的放心药。目前常用的高血压、糖尿病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我区一、医院可以%报销。
问
复诊最多能开多少用药量?
“两病”患者复诊的,经诊治医师处方,可一次性开具不超过12周的用药量。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
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门诊
慢特病管理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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