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有两种情况,即妊娠糖尿病(GDM)和妊娠前糖尿病(PGDM)。妊娠糖尿病通常是妊娠后半期β细胞储备功能不足以平衡胎盘激素引起的胰岛素抵抗所致。妊娠前糖尿病指孕前确诊的1型、2型或特殊类型糖尿病。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血糖控制目标及治疗原则。
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GDM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但血糖未达到显性糖尿病的水平,占孕期糖尿病的80%~90%。根据《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年版)》,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孕期任何时间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5.1mmol/L≤空腹血糖7.0mmol/L;
?OGTT1小时血糖≥10.0mmol/L;
?8.5mmol/L≤OGTT2小时血糖11.1mmol/L。
上述血糖值之一达标即诊断GDM。
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GDM患者妊娠期血糖应控制在餐前≤5.3mmol/L及餐后2小时血糖值≤6.7mmol/L,特殊情况下可测餐后1小时血糖≤7.8mmol/L;夜间血糖不低于3.3mmol/L;妊娠期HbA1c宜<5.5%。
PGDM患者妊娠早期血糖控制勿过于严格,以防低血糖发生,妊娠期餐前、夜间血糖及空腹血糖(FPG)宜控制在3.3~5.6mmol/L,餐后峰值血糖5.6~7.1mmol/L,HbA1c<6.0%。
无论GDM或PGDM,经过饮食和运动管理,妊娠期血糖达不到上述标准时,应及时加用胰岛素进一步控制血糖。
妊娠糖尿病的治疗01胰岛素治疗目前可应用于孕期的胰岛素制剂
①可应用于孕期的胰岛素类型包括所有的人胰岛素,如短效、中效及预混人胰岛素。胰岛素类似物有门冬胰岛素、赖脯胰岛素、地特胰岛素。
②孕期胰岛素应用方案,对于空腹及餐后血糖均升高,推荐三餐前短效/速效胰岛素+睡前中效胰岛素(NPH)。由于孕期胎盘胰岛素抵抗导致的餐后血糖升高更为显著的特点,预混胰岛素应用存在局限性,不作为常规推荐。
胰岛素用量及调整
初始应从小剂量开始,0.3~0.8U/(kg·d)。每天计划应用的短效胰岛素总量应分配到三餐前使用,分配原则是早餐前最多,中餐前最少,晚餐前用量居中。每次调整后观察2~3天评估疗效,每次以增减2~4U或不超过胰岛素全天用量的20%为宜。
夜间胰岛素作用不足、黎明现象和Somogyi现象均可导致高血糖的发生,前两种情况必须在睡前增加中效胰岛素用量,而出现Somogyi现象时应减少睡前中效胰岛素的用量。
妊娠中、晚期对胰岛素需求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在妊娠32~36周时胰岛素需求量达高峰,36周后稍下降,胰岛素用量的调整应个体化。
02口服降糖药物多项二甲双胍与胰岛素孕期应用的头对头研究证实了二甲双胍孕期应用的疗效及安全性,但由于我国尚无二甲双胍孕期应用的适应证,且口服降糖药物用于孕期糖尿病仍缺乏长期安全性的数据,孕期不推荐使用口服降糖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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